“在我们莱芜,不仅有公路、电力‘村村通’,还有送法下乡的‘村村通’!”提起包村律师,山东省莱芜市孔家庄村村支书谢恒木难掩喜悦之情。
“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2015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聚焦农村法治建设。围绕农村法治建设,中组部、民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许多基层法院在农村设立了“法官工作室”,2016年全国法院以调解方式处理案件超过500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5年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5万人。
顶层有设计,实践有创新。江苏溧阳创设“百姓议事堂”,开出调处纠纷的“草药方”;江西崇仁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云南玉溪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让法治融入农村生活……
现在,“讲情不讲法”在农村吃不开、行不通了。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升,农村法治建设步履坚实,正成为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支撑和坚固保障。(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