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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乡村治理挑战及举措
文章字数:2093
  ■郑佳铭 李金玉
  一、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乡村治理面临挑战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数字技术的发展给其带来极大便利,但目前乡村数字化治理仍有许多难题。首先,传统思维禁锢乡村数字化治理转型。一方面,传统农耕文明孕育出的思维模式更倾向于经验型处事方式,即被动的事后处理;而数字治理则强调数据驱动、提前预防,二者在处理方法上存在矛盾冲突。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乡村居民却对数字治理理念所知有限,有些甚至出现排斥心理。此类认知局限导致乡村居民在获取政治、经济、文化等最新信息方面存在迟滞,对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构建十分不利。
  其次,基层人员能力欠缺也是制约乡村数字化治理转型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方面,基层人员在面对海量数据时,缺少更高效、科学的方法与数据处理技能,这使得数据资源中的重要内容无法顺利提取。还有一部分乡村基层干部也因为年龄较大,对许多数字化办公软件不够熟悉,简单的数据表格整理都不易,更不要说对乡村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精准、全面采集。另一方面,乡村基层人员在数字安全方面的意识较为淡薄,数字素养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关数据显示,农村成年人数字素养高级水平占比仅为9.53%。在数字信息传输过程中,乡村的重要数据资源有被泄露或篡改的重大风险。数字沟通能力的不足也导致无法准确、及时地掌握村民的实际需求和建议。
  最后,相应的监管机制缺失和法律保障不足成为乡村数字化治理转型的重大阻碍。一方面,乡村数据监管体系存在缺失,在乡村数据传输、共享等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规范或流程不正确而增大数据丢失的风险。而专门的乡村数据安全保障监管机制尚未健全,数字监管能力有限,影响数字乡村治理实效。另一方面,乡村地区现行法律制度滞后于乡村数字治理步伐,相关法律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乡村数字治理缺少有效的制度和政策引导,数字技术的积极效能尚未得到充分释放。
  二、创新乡村数字治理模式,提升治理效能
  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其根本目的在于借助高科技手段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实现村民个体与集体的互利共生,切实增进广大村民的民生福祉。乡村数字化治理要真正落地生根,需要确立协同治理模式,遵循“以人为本、科技向善”等数字社会风险治理理念,并从重塑乡村数字治理思维、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以及制度保障等方面着手。
  第一,确立现代治理模式并坚守数字社会风险治理理念。首先,在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过程中,应统筹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村民在内的多元主体的关系和行为,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数字化治理协作网络,尤其要激发村民积极参与的热情,提高认知度、参与度和信任度,也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凝聚治理的最大合力,形成协同共治的模式和格局。其次,倡导以人为本,坚持科技向善。在数字乡村治理中,要将技术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均应关注农村、农业的客观实际和村民的利益和需求,通过科技赋能促进乡村治理的公开、公正、透明和便捷。
  第二,克服传统思维对乡村数字化治理的负面掣肘,重塑乡村数字治理的良好氛围。首先,开发能够真正便民惠民的“适老化”“适农化”数字产品和服务,为老年群体专门开发方言语音交互系统,缓和乡村居民对数字技术的抵触情绪,进一步消除乡村居民对数字技术的排斥心理。其次,积极培育数字治理的引领力量。挖掘并培养具备数字素养的乡村精英,形成数字乡村治理能人群体。此外,组织返乡青年与留守老人开展结对帮扶,利用年轻人熟悉数字技术、老年人熟悉乡村事务的优势,在面对面、手把手的教学实践中,搭建起沟通桥梁,实现数字技能与乡土经验的双向传递。最后,创新数字治理的实践模式。可以通过“数字茶话会”“乡村直播间”等线上线下双轨形式践行乡村数字治理。
  第三,科技赋能,提升基层人员乡村数字化治理能力。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其中在保障措施部分就明确表明,要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人员在乡村数字化治理进程中的主体作用。实践中,首先,可以选拔基层干部参加省级数字治理研修班,对他们的数据挖掘和可视化分析等技能进行重点培训,进而解决乡村数字化办公、乡村数据信息采集等操作难题。其次,可以运用虚拟现实(VR)技术模拟智慧农村管理场景,基层人员可以在虚拟环境中训练数据分析采集能力,提升数字素养。最后,借助区块链技术搭建县域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民政、农业等多部门数据自动化归集整理,再利用AI算法生成可视化报表,从而在根源上减少基层人工处理的工作量。
  第四,完善乡村数字化治理的监管机制与法律保障。一方面,需要搭建起“技术规范、制度保障、法律后盾”三位一体的监管架构。其一,制定《乡村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明确政务数据、产业数据、个人隐私数据的流转规则。其二,推行“数据安全官”制度,每个乡镇都配备专职网络安全员。其三,推动地方立法出台《乡村数字治理条例》,明确数据采集边界与责任主体。另一方面,搭建乡村数字治理容错纠错制度框架。设立数字治理创新试验区,允许在数据脱敏的前提下开展治理模式创新。对因为技术应用产生的纠纷设立线上线下调解,通过数字存证固定证据链。
  (作者单位:西安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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