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农业科技报·中国农科新闻网记者 于婷婷)7月21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农业农村部关于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坚决守住“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底线,补齐模式、品种、装备等方面短板,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种养模式更加高效,种养生产更加绿色,质量安全更有保障,联农带农共富典型更多涌现。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推广工作,科学规划稻渔产业发展,优先利用冬闲田和盐碱地,合理控制规模;支持地方按照标准化、品牌化和全链条要求,建设一批稻渔发展重点县;加大先进适用成熟的稻渔模式示范推广力度,华东(华中)地区推广稻虾、稻蛙、稻鳖模式,东北地区推广稻蟹、稻虾模式,西南地区推广稻鱼模式。要落实《稻渔综合种养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及时制定技术成熟、适用区域较广、发展潜力较大的新型模式标准。对新发展的主体加强指导,鼓励优先应用少挖沟不挖沟模式。
《通知》提出,要加快技术升级迭代,突出种业发展支撑。支持以丰产优质、抗病抗逆为目标性状的水稻品种和以适应浅水环境、速生、抗病抗逆为目标性状的水产品种培育,加快育繁推一体商业化水产育种体系建设。提升装备技术水平,以农机农艺与水产养殖技术融合为方向,围绕农机作业与田间工程协调配套、农机作业与稻渔模式下水稻丰产栽培技术协调配套,支持开展适宜稻渔综合种养的小型化、轻简化、智慧化农机具研发应用。
同时,要推动全产业链集群发展,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各地要引导稻渔综合种养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种养户建立“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股份联结、“保底价+市场价上浮”订单联结等利益联结机制;要将经营主体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特别是带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情况,作为其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