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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用品牌要“一个孩子一个名”
文章字数:520
  ■柯炳生
  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就是要做好产业、做大产业、做强产业。
  首先,做好产业,实际是做对产业,要找到最适合当地条件的产品和品种。
  做大产业,就是要做出规模效益。
  做强产业,就是要做出好品牌,前期一定要做好产业规,要符合当地的自然条件,产品品质要好,达到全国最好之一;要符合当地的经济条件,即符合市场经济的收益与风险规律;还要确定好发展目标,实现区域规模化、一县一品。
  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上,还要做到“一个孩子一个名”。一个地方可能会有很多个产品,它们都有同一个姓,就是区域名。此外,它们应该有不同的名字,这就是产品名。有的地方在区域品牌建设中存在误区,想用一个品牌把所有的产品都包含在里面,给所有的孩子都叫一个名字,通常这个名字很有诗意,很浪漫,但并不能传达有效有用的消息,消费者从品牌名字上,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也就无法建立起消费者的认知和忠诚度,也就没啥用处。名牌产品,就意味着是全国质量最好的之一。一个市县区域内的所有农产品都用一个品牌名称,意味着要告诉人们,所有用这个品牌的产品,质量都是全国最好的之一。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定是专品,比如洛川苹果、五常大米等,让人一听,就知道哪个地方出产的什么产品,是优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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