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览 三农视点 各地动态 惠农政策 扶贫开发 创业致富 农村维权 美丽乡村 前沿科技 科技杨凌 市场动态 展会信息 种植养殖 绿色农资 农产品安全 涉农企业 家庭农场 专业合作社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4版
发布日期:
复混肥不等于复合肥!千万要弄清楚
文章字数:665
    复混肥

  经常听到农民朋友们问复混肥就是复合肥吗?由于各种原因的误导,农民购肥时,普遍认为复混肥就是复合肥,其实不然。
  复合肥主要包括磷酸二铵、磷酸一铵、硝酸钾、硝酸磷肥和磷酸二氢钾等。这些复合肥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作物需要的元素,养分含量高,多为颗粒状,一般吸湿小、不结块、物理性状好,可以改善某些单质肥料的不良性状,也便于贮存,特别利于机械化施肥。它们既可以作种肥,又可以作基肥和追肥,适用范围比较广。而复混肥通常是指尿素、过磷酸钙、氯化钾等通过机械混匀加工或利用简单的化学反应,制得磷铵,再将尿素、氯化钾掺和进去,制成的肥料养分不均,只能称为复混肥。这些复混肥料在生产过程中,一般不需要昂贵复杂的化学生产设备。
  复混肥和复合肥两者执行标准不同我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定,生产复混肥执行的产品标准是代号编号为GB15063-1994《复混肥料》强制性国家标准。而生产复合肥执行的都是由生产企业起草完成后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企业标准。两者养分的含量及利用率不同。化学反应合成的复合肥养分一般固定,氮、磷、钾各为15%,释放均匀,利用率高。而物理混合的复混肥养分浓度低,总养分一般不超过30%,释放不均衡,效果较差。凡是标识标准为GB15063-1994且总养分不超过30%的就是复混肥。
  复混肥和复合肥两者的监管形式不同我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复混肥的企业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而复合肥生产无须此证。所以,在装复混肥的包装袋上印着复合肥字样,这是以假乱真的违法行为。广大农民群众应当提高警惕,谨防上当。购肥时要索要发票,以备将来作为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的依据。(蒋建伟)

农业科技报 www.nkb.com.cn 电话/传真:029-87036603
地址:中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712100)
农业科技报社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