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朝
来西藏两个月了,我选择每天与书为伴。
第一本是高建群的《最后的民间》,这是高建群先生“大西北三部曲”的第二部,原名《六六镇》,可谓是一副原生态的黄土高原生存图景。全书十二个章节,十二个鸡毛蒜皮、鸡鸣狗盗的陕北农村奇人奇事相串联,展现了正义,也延伸了正义的含义。法律是准绳,可道德却是法律的标尺。只有在道德底线之上的,才是法律允许的。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同时,必须同道德的进程相协调,法治必须与德治同行。法庭是小众的法庭,而调解的利刃却是大众的道德。书中的张家山这个人物,最出彩之处便是体现了道德的力量,他和他的调解所,便是道德的化身。当然,从另一面看,原生态的生存环境,也有其需要改进的部分,道德便首当其冲且迫在眉睫。道德的改观,离不开文明的进程,于是,知识便是道德“脱胎换骨”的出路。
第二本书是冯梦龙三言之一的《喻世明言》。这本书每一个故事都在强调“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因果效应,唯有一颗善良的心,爱人普世的心,才能拥有所谓的幸福之果。虽成书于明,但于今日,依然有启迪之效。不过,书中故事并非正己,乃封建思想环境中孕育的鞭挞社会、鞭挞道德的风花雪月、神鬼传说之流,若非要给其一个评价,比较中肯的应该是鲁迅先生的那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精华何在?在那一个个浅显的故事里,深藏着的一个个做人做事的人生道理。
第三本书是杜文娟的《阿里,阿里》,这本花了两天时间就连读完的书,留在印象中的却是最深的,无人区阿里人(包括来到阿里的所有人)对于生活、生命、理想的追求,对命运的搏击,也有对自然的敬畏,都深深打动了读者的心。活着更难的道理,让阿里的生命已近乎一个无法超越的奇迹!这本书读罢,体味了生命的使命,也释然了些生死的人生观。不过,这本可谓杜文娟老师“代表作”的作品,称不上完美,从个人感受而言,主要是没有把自己生命的独特体验融入,或者说她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倘若能把自己五次进发阿里的经历融入,那真可以称之为一场完美的生命探索的独特体验了。
第四本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这部世界名著应该是最近以来看得最久,感触最深的作品,但从文学角度,它细腻的笔法和架构已足以成为一座丰碑,更不用阐述它作为现实主义作品又一高峰的精神内涵了。“它撕毁了一切假面具”的清醒现实主义,宗教的,并不都是迷信的,宗教的一部分是道德,是人性的闪光,即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良心发现”,人只有发现了所谓的“良心”,这个人才能成熟理智,以至于成为有用的人,试想从良心发现,社会岂不是大同和谐?列夫·托尔斯泰晚年用十年的精力与探索的也许便是如此吧!
读书,于我来说,是一辈子要做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