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欢欢
常言道:“衣不大寸,鞋不争丝。”穿着都要讲究个合适,大了难看,小了难受。穿鞋也是如此,合脚最要紧。万一“被穿了小鞋”,自然就穿着不舒服,甚至穿不上。现在我们常用“穿小鞋”来比喻人与人之间进行打击报复、暗中刁难、压制等情况,其实“穿小鞋”在古时就有。
在封建时代,我国长期沿袭着缠足陋习,脚缠得越小就认为越美,而美其名曰“三寸金莲”。过去婚姻大事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根本互不相见,所以,只能依照脚的大小,而衡量女人的俊丑。因此,在媒婆说媒时,必先请男方看女方的鞋样儿,以示女方脚的大小,一旦男方同意了亲事,就留下此鞋样儿了,按此样尺寸做一双绣鞋连同订婚礼物一起送到女方家,成亲那天,新娘必须穿上这双绣鞋,以防脚大而使新郎受骗。如果当初故意把尺寸弄小,自然就穿着不舒服,甚至穿不上,从而女方出丑。后来,人们把这一风俗引申到社会生活中,用来专指那些在背后使坏点子整人,或指利用职权寻机置人于困境的行为,称为“给人穿小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