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部印发实施《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此次《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鼓励土地权利人、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开发,形成形式多样的改造开发模式,增强改造开发的动力。在低效用地再开发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的意愿,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协调好政府、改造方、土地权利人等各方利益,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特色风貌和保障公益性用地。
《指导意见》还完善了多项激励机制,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或联合改造开发;积极引导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开发;鼓励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用地结构;鼓励集中成片开发;对加强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政策奖励。(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