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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订单农业成为“订单陷阱”
文章字数:485
    订单农业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引起农村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越来越大的兴趣,订单农业的辐射面积也越来越大,这是个十分可喜的现象。但农民也应严加提防订单陷阱。
    一是“名曰订单,实为推销商品”。某镇种田大户孙某去年春通过中间人与日本客户订了150亩的日本大葱合同,条件是必须购买日方的葱籽,孙某仅购买葱籽就花了6500元,可是收获时却找不到中间人。日本大葱长得又细又长,本地人根本无人问津,孙某无奈只得四处送给亲朋,蒙受了很大经济损失。
    二是“言而无信,订而不收”。某镇几十个农户与外地一中介机构订了甜菜供销合同,但到秋天收购时,收购方不是使劲压价,就是用白糖顶替;没办法,农民是卖完甜菜又卖白糖。
    三是“合同草率,官司难打”。据辽宁海城的农业开发公司有关人士讲,当地有的乡镇种田大户销售心切,签约时只要有人收,也不做进一步考察就匆忙签约,这样风险很大。因为目前农产品大多是卖方市场,所谓“订单”往往附加一定条件,比如某镇通过中间商与日本某公司签订1000余亩优质米供销合同,要求使用日方种子和化肥,如果秋后日方毁约,找不到中间商,官司都没处打。对此应有足够的考虑,以避免更大的损失。(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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