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由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和农业科技报社联合开展的“3·15陕西农资行业放心消费承诺倡议活动”在陕西杨凌示范区会展广场举办。会上,陕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刘春阳讲话。会后,记者就相关问题对其进行了采访。
记者:春耕期间,广大农民朋友应如何选择放心农资?
答:农民购买农资要选择正规企业的产品,并要在正规企业的销售处或合法经销单位购买,到有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产品经营单位购买。要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特别要注意查看有无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登记证号,要查看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以及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批号、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产品要有使用说明书。注意查看产品外观,选择色泽均匀没有发生受潮、结块、霉变、沉淀的农资产品,不要购买散装产品。
记者:如果买到假冒伪劣农资遭受损失,农民如何维权?
答:农民购买农资时要索要农资商品的质量信誉卡和销售发票,并连同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管好。如出现问题应与农资经营店或厂家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消协投诉,也可直接拨打12315向当地工商部门或质监、农业等行政执法部门申诉举报,申请维权。
记者:建立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有何重要意义?
答:随着陕西省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特别是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对农村消费者伤害很大,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所以,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是做好陕西省消费者维权工作的迫切需求。陕西省消协在农业科技报社和陕西三家农资企业建立农资、种子、化肥、农药的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就是要以农资行业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为平台,架起农户和农资商品的桥梁,向农资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消费信息,树立文明、健康、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及时化解农资消费纠纷,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作权益。
记者:农资企业应如何诚信经营?
答:农资企业的产品质量直接关系着农产品的收成和农民的收益,所以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把好质量关,确保销售的农资产品品质过硬,这才是真正助力“三农”事业发展的良举。
(本报首席记者赵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