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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能要回彩礼吗
文章字数:254
       问:我和妻子因为不可调和的矛盾打算离婚。我认为,既然离婚了,妻子就应该退还彩礼。我妻子则认为彩礼应该属于她,拒不退还。我能要回彩礼吗?
    答:根据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婚姻中,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如果您能证明父母确实在你婚前为你支付了彩礼,而且能够出具父母生活困难证明,那么法院会酌情支持您的诉求。(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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