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览 三农视点 各地动态 惠农政策 扶贫开发 创业致富 农村维权 美丽乡村 前沿科技 科技杨凌 市场动态 展会信息 种植养殖 绿色农资 农产品安全 涉农企业 家庭农场 专业合作社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发布日期:
网上买到假货能否要求网络交易平台赔偿?
文章字数:264
    问:我在网上买了一件衣服,后来发现是假货,我能不能直接向该网络交易平台要求赔偿?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因此,在网络平台上购物遭遇欺诈的可先向网络交易平台要求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据此进行维权。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上述信息的,则可直接要求其进行赔偿。(谢威利)

农业科技报 www.nkb.com.cn 电话/传真:029-87036603
地址:中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712100)
农业科技报社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