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说水土保持科学知识是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答:第一、水土保持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社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农、林、牧、水、工矿、交通、基本建设等多行业、多部门,不仅与山区有关,而且与平原密切相关。
第二、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必须在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治理水土流失;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每个公民的水土保持意识,自觉保护水土资源,防止或减少水土流失。
第三、要提高各级领导的水土保持意识,使他们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从国家和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出发,克服急功近利思想,避免采取短期行为。
问:为什么要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
答:第一、《水土保持法》能否得到真正贯彻实施,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专门的监督执法队伍。在当前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还不高、人们的水土保持意识还比较淡薄的情况下,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执法队伍,依据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贯彻好《水土保持法》。
第二、《水土保持法》涉及的行业、部门多,对国民经济、子孙后代影响大,应该建立专门的执法队伍,强化监督管理。
第三、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除了依靠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外,还要依靠人大、司法等部门以及广大群众,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完整的监督执法体系,使《水土保持法》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问:水土流失危害赔偿费应包括哪些方面?
答:因水土流失危害,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的损失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私财产遭受破坏的损失。
(2)受害者的单位和个人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但因水土流失危害而未能获得的收入。
(3)为消除后果、恢复原状而需要付出的花费。
(4)造成人身伤亡的赔偿费用。
水土流失是一种社会公害,在一些情况下造成的危害是不可弥补的。因此,既要注意赔偿受害单位和个人的物质损失,又要特别强调水土流失的治理和生态环境的恢复。
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基本任务和职责有哪些?
答: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中心任务是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围绕这个中心,其基本任务和职责分为以下八个方面:贯彻法律法规、划定重点区域、方案审批管理、跟踪检查监督、组织预防治理、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公告相关情况、依法处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