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风沙区土壤侵蚀的特点
我国有风蚀面积191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风沙区。风沙区的主体位于我国北方(西北、华北、东北)及中部“黄泛区”,东南沿海地区也有局部分布。
北方风沙区: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的几大沙漠(戈壁沙漠、腾格里沙漠、毛乌素沙漠、库布齐沙漠等)及其邻近区域,其次是内蒙古、河北及东北三省的西部,涉及新疆、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0个省(区)的207个县(旗、市)。该区域大部分地区气候干旱,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大风天气多且风力强,一年内大风日数达30—50天,风力等级为7—8级,地表广泛覆盖明沙。区域内沙丘多呈新月形,分为固定、半固定和流动沙丘三种类型,每年从西北向东南方向移动1—5米,吞噬大量农田与牧场。例如,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在 1957—1977年的20年间,沙化面积增加了100万公顷。风沙区内的农田,每年地表土壤会被风力剥蚀2—3厘米;春季播种时,常出现种子与表土一同被刮走的情况,严重影响农业生产。
大力开展水土保持,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面对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应对策略是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即通过采取一系列预防与治理措施,保护、改良并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影响,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水和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在山区、丘陵区及风沙区,水土流失会导致生态环境恶化,耕地土壤愈发贫瘠,农作物产量下降,进而造成群众生活困难;同时,从山坡、沟壑流失的水土汇集到江河中,会形成洪水与泥沙,对江河两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为改善山区、丘陵区的生态环境与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同时减轻江河的洪水泥沙危害,必须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目前,水土保持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方面:
预防监督: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通过强化执法力度,有效控制人为因素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
综合治理:在经济占比大、人口密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紧迫的区域,遵循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的技术路线,加强以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为建设重点的综合治理工作。
生态修复:在地广人稀、降雨条件适宜、水土流失相对较轻的地区,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封育保护、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
监测预报:建立全国性、多层次的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对全国及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状况和生态环境情况进行监测与预报,为国家制定水土流失治理方略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