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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发布汛期和干旱期间 水产养殖防灾减灾技术指引
文章字数: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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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我国南方多地持续出现强降雨,北方部分地区旱情发展迅速,为积极应对灾害天气,抓好灾后生产恢复,降低水生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联合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为防汛抗旱提供了指导意见。
  汛期强降雨往往伴随大风,直接造成池塘水位急剧上升,溢塘风险加大,同时将带来水温下降、pH骤降、溶氧下降、盐度下降、养殖动物产生应激反应等问题。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会造成池塘围栏设施、池埂损坏甚至坍塌,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减缓相关影响。
  一是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二是海水养殖池塘及时排淡,防止雨水倒灌。三是及时增氧。四是及时修复养殖设施。五是适时补放水产苗种。六是防止疫病发生。
  长期干旱致使湖泊、水库、池塘等水位持续下降,直接导致养殖水体减少,并增加水质下降的风险,部分区域甚至可能出现池塘干涸,养殖品种受旱死亡。同时,少水或缺水还导致苗种无法繁殖或者无法投放,影响渔业正常生产,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减缓相关影响。
  一是做好防旱准备。二是保障养殖用水。三是加强水质管理。四是加强巡塘管理。五是及时补投苗种。六是及时销售。七是加强病害防控。
  (据中国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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