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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印发指导意见
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
文章字数:777
  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更好保障和实现农户承包经营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路径办法。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
  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此次试点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这一主线,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更好保障和实现农户承包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丰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路径办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鼓励采取“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方式。
  对于因地制宜探索路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采取“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具有风险小、成本低、易操作、能回溯等优势,鼓励各地采取这一方式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组织实施。
  对于多数农户仍直接耕种承包地的,可以探索将农户承包地经营权集中,实现按户连片经营,解决耕种不便等问题。
  对于多数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可以探索设置承包农户按户连片经营的自种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经营的租种区等方式,满足不同主体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多元需求。
  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把选择权交给农民。《指导意见》强调,各地组织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协调、组织服务等功能作用,合理分配收益,妥善化解矛盾,防范经营风险。
  要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强行推动,不得损害农民权益。
  要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据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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