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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养殖场用药监管 杜绝畜产品兽药残留
文章字数:586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动物性产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不仅给人们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也制约着我国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动物性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让人们能吃上放心的动物性产品。
  1.建立完善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改变目前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由多系统、多部门分头监管的模式,对动物性食品的生产、加工及进出口等环节进行统一监测控制,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杜绝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性产品进入市场。同时,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兽药残留检测方法的研究和普及推广应用;修订并严格执行兽药的休药期,以减少和杜绝兽药残留的发生。
  2.开展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经常性的进行专项整治无证经营兽药和饲料添加剂、违禁兽药、假劣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不规范标签和说明书等违法行为的行动,规范辖区内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市场的秩序,指导养殖户正确选择和使用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产品。
  3.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要定期对兽药饲料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业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
  4.提高饲养人员素质,科学合理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加强对广大饲养者宣传教育和科学养殖知识的普及,使他们能充分认识到兽药残留对人体健康及社会的巨大危害,熟悉兽药休药期相关要求,严格实施兽药休药期,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山西省运城市农业农村局 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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