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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青花椒”侵权案,指向深层次问题——
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文章字数:1567

  去年年底,一场“青花椒”商标系列侵权案件引爆网络。四川成都、广安等地的数十家餐馆突然被一家远在上海的餐饮企业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原因竟是他们的店招里有“青花椒”三个字。
  1月1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定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店招中“青花椒”字样系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宣判时明确指出,“青花椒”商标显著性弱,“保护范围不宜过宽,否则会妨碍其他市场主体的正当使用,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当天,《人民法院报》也发表评论称,“商标不是用来跑马圈地、敲诈盈利的工具。”
  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要避免“青花椒事件”再次上演,背后指向了同一个问题:农产品的品牌建设。
  现状:
  虽是种植大省,但大区域性品牌建设仍是短板
  “花椒分为红花椒和青花椒两类。在四川,两者的产量和面积都居全国第一。”四川省植物工程研究院院长吴银明介绍。虽然青花椒的普遍种植与食用历史只有短短40余年,但四川省青花椒种植面积已达300万亩左右,主要产区分布在盆周低山丘陵区,面积占到全国的六七成。
  作为花椒大省,为何省内企业频频因为产品名称成了“被告”?川内某知名调味品企业负责人坦言,作为有名的“致富树”,过去十年间,四川花椒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这种发展,主要集中在种植环节,“只是面积和产量上去了,却没有全省性的商业品牌或者区域公共品牌。市场交易体系搭建、品牌打造等领域的表现,并不能与全国花椒第一大省地位相匹配。”
  不少花椒种植和加工企业坦言,四川的花椒品牌目前多数停留在以产出为主导的县(市、区)级层面。如“汉源花椒”“平昌青花椒”“茂县花椒”等。
  放眼四川省外产区,多数已步入“区域公共品牌+企业自有品牌”之路。即,政府注册区域公共品牌并指定品牌使用办法和产品标准。企业的产品只要合格,即可无偿使用公共品牌。
  区域公用品牌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路径,但即便是创建区域品牌,也应该明晰:品牌的基本底线是能进行商标注册。农业品牌相较于工业品牌还是新生事物,但是品牌的基本保护工作还是要牢牢守住、做好。没有法律风险的品牌才是好的开始。
  “人家的企业有双重保护,一层是公共品牌,保护的是大区域、大产地;一层是企业自己,保护的是自家产品。”一位青花椒销售商坦言,本次陷入“侵权”风波的企业,绝大部分是四川企业,原因正在于此,“其他产区上海万翠堂根本不敢‘碰瓷’,因为人家品牌注册得比它早,而且是以政府推动的公用品牌形式存在的。”
  呼吁:
  设立区域公共品牌 避免类似事件再次上演
  去年底,业内进行讨论,初步得出的结论是:青花椒就是花椒的一个种类,也是属于公用名称,该案是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着眼未来,众多业内人士呼吁,应参照川茶的“天府龙芽”和川油的“天府菜油”等已有省级区域公共品牌做法,打造更多包括花椒在内多个“川字号”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上演。
  “四川是农业大省,多项农产品位居全国前列。比如,晚熟柑橘、红心猕猴桃等。”四川省社科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前述农产品建立在区域内独特自然资源或产业资源的基础上,具备产品和资源优势,具备“上户口”——设立区域公共品牌的条件。
  不过,根据此前农业农村部等部委规定,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权益不应属于企业、集团和个人所有。“而且,四川省的大部分涉农企业规模都不算大,也无法去管理这个区域公共品牌。”因此,业内人士呼吁,产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快品牌注册、设立并强化管理,既能引领“川字号”做大做强,也能维护企业和农户的权益。
  (综合《四川日报》《四川农村日报》等)
  编后:
  品牌是市场概念,商标属于法律范畴,注册商标可以实现品牌的排他性。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只有构建品牌生态圈,区域品牌才不容易“骨质疏松”。只有兼顾组织管理、市场终端、品牌形象、政策支持等多个方面,区域品牌才会如粮囤一样,有着稳固的底盘和结构,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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