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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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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95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称,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健全机制,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精准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鼓励各地按照中央关于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农业补贴制度的部署要求,探索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完善发放机制,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对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那么,关
  于保障粮食耕种面积的建议答复,具体有哪些呢?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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