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办法推进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和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工作,有效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总体水平。2020年新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1052家,较往年同期增长195%,年度新核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生产者实现“三连增”。初步测算,2020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直接产值总计6398.06亿元。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面,加大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等示范引领作用,建设高标准保护体系,构建高水平保护格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