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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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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主产区要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要保持应有的自给率。
  《意见》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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