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与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农民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12项具体措施,帮助解决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包括小农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通知》要求从12个方面落实好各项金融惠农政策:开展集中授信、整体授信,加大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深化“双基联动”,加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研发农民合作社“三秦兴社贷”,运用多种增信措施创新金融产品;全面开展名单制精准营销,主动上门走访对接;实施利率优惠政策,确保“三农”融资成本有效下降;依托“金融顾问”,开展首贷金融支持;搭建“政银”合作平台,建立金融支农新机制;做好金融服务,实现融资结算“零费用”;做好“3+X”特色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做好农民合作社产业链资金链上的金融供给;开展“冷链贷”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共同打造诚信农民合作社。(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