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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
出台农业品牌 培育奖励办法
文章字数:221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出台了《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办法》(简称《办法》),对取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登记、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或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等的单位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办法》规定,同一单位新增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牌称号的,按照较高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已享受初评奖励资金的单位,在以后年度新增再获评更高奖励标准的,可按更高的奖励标准补足差额;没有再获得更高奖励标准的,不再进行奖励。(据《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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