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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融入社会资本共同参与
——访陕西省新丝路电子商务研究院院长董驰
文章字数:829
  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全国各县需尽快开启申请有限的示范县创建名额,记者日前采访了陕西省新丝路电子商务研究院院长董驰,就全国各县申请电子商务示范县国家给予的政策谈了自己的见解,他说,鼓励各地优先采取股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聚焦重点下好“两手棋”
  聚焦农村产品上行。支持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支持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就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实操培训,重点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多元发展唱响“三部曲”
  加强服务站点建设。支持县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拓展村级站点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生活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要坚持实用、节约原则,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5%。
  利用社会化资源。示范县要充分利用县城内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广房与商业化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区和浪费资源,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支出,有关支持项目应开放共享。
  确保取得成效。2017年,全国开展电商模式,要在全国各个省培育一批能够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县,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示范地区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电商培训人数3000人以上。(本报记者 蔡鸽 实习生 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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