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览 三农视点 各地动态 惠农政策 扶贫开发 创业致富 农村维权 美丽乡村 前沿科技 科技杨凌 市场动态 展会信息 种植养殖 绿色农资 农产品安全 涉农企业 家庭农场 专业合作社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划生态保护红线保自然生态空间
我国将推进覆盖全部国土的用途管制制度
文章字数:574
  为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理念,我国将协调各类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的相关制度,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
  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实施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4月20日由国土资源部公布。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表示,管制办法体现自然生态空间管制的综合性、基础性作用,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协调现有各类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的相关制度,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管制办法重点明确生态、农业与城镇空间的转用管理和生态空间内部用途转化规则与要求,严格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农业、城镇空间,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强调通过空间布局落实生态空间保护目标,体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思路:国家通过制定调查标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标准、监管平台和用途管制规则,确保需要重点保护的生态空间在下级规划中得到落实;通过编制市县级空间规划,强化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落地管理。
  据悉,全国将通过开展福建、江西、贵州、河南、海南、青海等地方试点,探索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方法。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环保部、住建部等将整合建设国家生态空间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利用陆海观测卫星和各类地面监测站点开展全天候监测,掌握生态空间变化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土资源部等将共同对试点省进行评估。(据新华社)

农业科技报 www.nkb.com.cn 电话/传真:029-87036603
地址:中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712100)
农业科技报社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