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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三权分置”
文章字数:418
    【背景】2016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指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另外,201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归入“农业供给侧改革”,强调要细化和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这意味着2017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或加速推进。
    【评价】通过“三权分置”的贯彻实施,将进一步形成农民集体、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共享土地权利的合理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按照“十三五”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要求,我国还将组织多方力量开展农地适度规模经营评价指标编制工作,为科学评价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依据。但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强调,“三权分置”的前提是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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