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
在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方面,要进一步明晰产权,仍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要建立股份合作经营机制;加强林权权益保护,可探索采取市场化方式对林权权利人给予合理补偿,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间矛盾;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引导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方面,要积极稳妥流转集体林权,建立健全对工商资本流转林权的监管制度;培育壮大规模经营主体,鼓励地方开展林业规模经营主体带头人和职业森林经理人培训;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工商资本与农户股份合作;推进集体林业多种经营,加快林业结构调整,促进碳汇进入碳交易市场。(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