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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有地 城里有家
——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一线观察
文章字数:1725
陕西蓝田董岭村村民开会讨论加入股份制有限公司

   2016年3月,当陕西蓝田董岭的500多户农民认真地在本村的股份制改革申请上按下手印时,他们不会想到,他们所填的这张小小的表格,在中国土地改革的历史中注定成为标志性事件。这些在土地上世代耕种的农民,将开启中国特色土地政策的一个新时代。2016年10月30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土地的权利在不断细分中,确保了更多数人的利益,也带来土地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农民退出土地如何保障
    蓝田董岭村,这座位于蓝田环山路边的小山村,具有不同于普通村庄的气质。然而在大约十多年前,这里连一条像样的路都没有,村里的2000多亩土地,基本都是山地,村民总是为吃饭发愁。村支书李田利在带领农民通过种植核桃致富之后,很快发现了新问题。村里2000多亩核桃地,每年实际所需的管护人员只要20多人,村里500多人,多数都被闲置。同时由于土地在各户的手中,想要产业升级、规模化经营都成为问题。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农地研究专家李录堂教授表示,农村土地改革将农地产权在集体和农民之间按集体占51%,农民占49%的比例混合分配后再市场化流转,形成既能保证农地集体所有制主导地位,又具有双重保障和稳定性的农地产权市场流转机制。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省委研究室原副主任王东提出,要充分发挥“农地”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果。有几个关键环节必须做好:第一,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必须及时、公正,这是权利分置的基础。第二,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县(区)应成立具有事业法人性质的产权交易中心。第三,要积极进行承包权有偿退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方面的改革试点。
    资本进入土地有何条件
    在实践中,资本进入土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还权赋能、平衡利益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榆林市榆阳区赵家峁村有着显著的体现。2013年赵家峁村实施现代农业设施项目,集中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整理之后,小地变大地,面积明显增加,原来到户的耕地林怎么办?于是就有了“确权”,明确土地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集体,农民只有承包经营权。
    省决策咨询委委员、省农机局局长惠立峰说:“‘确权确股不确地’,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严格保护、要素流动’的产权关系,实现了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重大转变。”
    虽然资本进入土地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土地经营管理方式,它的成熟也有诸多条件。土地价值几何?土地经营权如何抵押贷款?出现纠纷如何解决?这些都是资本进入土地的关键条件。
    权利分置要有“契约精神”
    一个普遍的共识是,“合约”或者“合同”是市场运行的基础,我们买菜是这样,流转土地更是这样。然而传统农民对于“合同”的概念非常模糊。曾有租赁土地搞苹果种植的经营者这样吐槽,他签订的合同是每亩流转费为500元,可是当收获时,农民一看到他种的果子卖得价高,挣得钱多,就不管合同立刻要求涨价,直接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另一方面,企业通常在合同签订方面是“老手”,而生涩的合同条款往往让农民在糊里糊涂中就把合同签了,这样就很可能侵占农民的权利。
    政策层面的一些问题也让土地契约打上问号。现行的土地承包关系普遍将于2030年或2033年到期。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的延包办法,以及新的承包期限成为土地合约中的难点。农户转让给他人的经营权,往往期限短,不具有长久不变的性质。而农业投资回报周期长,让经营者不肯对土地做长期投入。
    王东认为,“三权分置”过程中一定要建立农村土地产权纠纷仲裁体系,针对土地经营流转中出现的问题,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依法协调处理好农地“三权”的矛盾纠纷;还要构建政策扶持体系,改善投资环境,调动经营主体租赁农地的积极性。
    显然,土地“三权分置”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问题,但是这次重大制度创新无疑是最为农民着想的。农民工对进城定居热情很高,但对“放弃土地”却顾虑重重。农村有承包地和宅基地,进城落户则丢失原有土地承包权是导致部分农民不愿进城的主要原因。还有部分农民工由于工作不稳定,害怕放弃宅基地和责任田后,今后一旦失业,在城市无法生存,想再回农村时又没有退路。此次“三权分置”,较好解决了农民担心的主要问题。
    (沙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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