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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不能挖塘养鱼
文章字数:512
    问:我是一个农民,今年7月我跟村委会签订了一个7.6亩土地的承包合同,这块地处于我们村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我以前养过鱼,觉得如果把这块地挖成堰塘来养鱼的话应该能挣不少钱,但村支书说我这块地只能用来种庄稼,不能胡弄,请问我能用这块地来养鱼吗?
    答:我国人口众多耕地贫乏,为加强耕地保护,我国以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形式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因此很明显,你是不能用这块地来挖塘养鱼的。同时补充一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中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你应该谢谢村支书给你提了个醒儿,避免铸成大错。
    笔者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尽管种果树、挖鱼塘也是发展农业、发家致富的途径,但一定要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切莫发家不成反把牢来坐。(徐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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