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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旬阳——
27户移民搬迁补偿款被冒领谁之过?
文章字数:2046
   本报记者 王刚 齐巨儒
    为改善陕南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消除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陕西省政府于2011年颁布了《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并于当年开始实施,这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陕西省旬阳县赵湾镇王庄村27户村民却无法享受这一惠民政策,这究竟是什么原因所致呢?
    27户村民:“被享受”移民搬迁补贴政策
    接到群众反映,记者9月8日来到旬阳县赵湾镇王庄村了解情况。
    王庄村地处深山大沟,道路险阻、坡地贫瘠、土质浅薄,根据陕南移民搬迁有关政策,王庄村纳入移民搬迁统筹,采取统规统建与统规自建、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享受移民搬迁补助政策。
    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启动以来,旬阳县赵湾镇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2011年7月,旬阳县赵湾镇启动建设王庄村移民集中安置示范点。今年,旬阳县实行移民搬迁工程再次启动申报,然而,当张晓业、张孝业、李清尚等27户村民前去申请移民搬迁补贴政策时被告知,2011年他们已经享受过国家移民搬迁补贴政策。但令他们不解的是,他们之前从未申请过移民搬迁,也从未享受过任何国家移民搬迁补贴政策。那么,究竟是谁借他们的名义申报了国家移民搬迁补贴政策呢?
    当地政府:因“领导不在”拒绝采访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赵湾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人员联系了该镇党委书记陈子勇、副镇长易义江,然后,办公室人员却告诉记者联系不上领导,并以各种理由拒绝采访。记者等了两个多小时也不见镇上领导的踪影,随后通过多种途径打听到了领导电话,打通之后,说了几句,对方就挂断电话,后来再也不接记者的电话。
    次日早晨上班时间,记者又来到镇政府,办公室人员说镇领导们昨天都没有回来,记者又等了一个多小时,不见镇领导回来,无奈之下,记者离开了镇政府。
    县反贪局:原村长领走27户村民移民补贴款
    9月9日,记者从旬阳县扶贫开发局了解到,2011年赵湾镇王庄村有63户申请了移民安置点,每户可以享受3万元的补贴政策。反映情况的27户村民赫然就在这享受了移民补贴款的63户村民之列。
    旬阳县扶贫开发局薛主任告诉记者,旬阳县检察院已经调查过此事。随后记者来到该县检察院进一步了解情况,据反贪局综合科张科长介绍,赵湾镇王庄村原村长李清孝要求申报移民搬迁户一户再找一户报成两户,实际上只有30多户申报,最后却报了63户,30多户已领取了3万元补偿款,只有27户81万元是李清孝在银行以村民的名义办理了存折,他自己领取了这27户村民的国家移民搬迁补偿款。
    张科长说,李清孝套取国家移民搬迁补偿款27户81万元,并没有立案,原因是在检察院调查前不到一月,李清孝已经把63万元交回了赵湾镇财政所,并且交回的款项有票据。剩余的18万元为当地的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建了3套免费住房。
    27户村民:谁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旬阳县赵湾镇王庄村村民胡先生说:“检察院没调查此事前,这笔款已经3年多了,李清孝为什么没有上交呢?为什么在检察院调查前,才把这笔款交回政府?套取国家移民搬迁补偿款,究竟是违规还是违法?我们现在无法申请移民搬迁补贴政策,到底谁该为此事负责,我们的合法权益,又该由谁来维护?”
    对于旬阳县反贪局的说法,王庄村27户村民表示难以接受,他们认为,原村长冒领他们的移民搬迁补偿款81万元,即使如反贪局所说63万元交回了赵湾镇财政所,剩余的18万元为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建了3套免费住房,这本身就是严重违法行为,而且事前从未征得他们同意,直接剥夺了他们享受国家移民搬迁补贴政策的权利,导致现在无法申报国家移民搬迁补贴款,他们的合法权益又该由谁来维护呢?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记者手记
    根据《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对移民搬迁对象实行严格审定制度,对侵占、截留、挪用移民资金,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旬阳县赵湾镇王庄村原村长李清孝是如何冒领的这27户村民的移民搬迁补偿款?相关部门是如何审核监管的?县反贪局已经查明王庄村原村长李清孝领取了27户村民共81万元移民搬迁补偿款,为何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旬阳县赵湾镇政府又为何不予正面答复呢?希望旬阳县相关部门切实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中央重要指示精神,依法维护27户村民的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第三十三条规定,对移民搬迁对象实行严格审定制度。移民搬迁对象审定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市、县(区)主要领导责任。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各部门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对侵占、截留、挪用移民资金,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第十六条明文规定,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按照规定面积,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解决。五保户和孤寡老人也可纳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形式安置供养。
    ——摘自《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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