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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欠账未还法官狱中调解
文章字数:675
    本报咸阳讯(记者 姚语)近日,在陕西省崔家沟监狱内,旬邑县法院的法官们通过真情调解使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和解。
    原被告曾是一对好友,2012年,做生意的第某手头紧,他便找到在旬邑县某银行工作的朋友张某借钱,张某先后共借给第某13万余元。此后,第某陆续还了6万余元,剩余的迟迟未归还。
    3年后,资金周转不开的第某再次找到张某,这次他想从银行贷款,两人一协商,最终,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在他人名义下贷了20万元的无息贷款,并从中抽取了5万元留给自己,剩余的贷款全部给了第某。
    一年后,还款时间到了,但第某迟迟未还贷款,当银行工作人员找到贷款信息上的人后,才得知此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名下有贷款一事。张某的违法行为也因此败露。案发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张某和第某主动归还了贷款。
    6月初,旬邑县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第某有期徒刑6年,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同年7月,张某妻子以张某名义将第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第某归还2012年所欠张某的钱。
    案件受理后,县法院法官前往张某和第某所在的监狱调解此案。提审过程中,法官对当时的借款一事再次核实。接下来的调解中,原被告因为借款的利息和还款时间产生争执,一方要求尽快还款,另一方则称自己目前没有能力。“就目前的情况,被告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在法官的劝说下,张某也慢慢动摇。看到张某态度有了变化,法官适时再次调解,“念在你们以前是朋友的份上,相互退让一步,出狱后,再给对方一些时间,赚钱还钱都得有个过程。”此时第某也表示出狱后好好生活工作,早日还款。经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第某在2023年8月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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