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就在第32个教师节前夕,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做好庆祝教师节的有关工作,公布了2016年教师节主要活动安排,将组织开展乡村教师荣誉证书颁发等多项活动。这也是我国首次设立这项荣誉表彰。
据悉,此次颁发对象为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任教年限累计满3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在岗和离退休教师均纳入颁发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不再颁发。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任教满30年的学校管理干部,符合条件的也纳入颁发范围。
荣誉证书由教育部、人社部统一印制,以两部门名义联合颁发。纳入首次登记颁发范围的乡村教师荣誉证书分批次颁发,颁发顺序根据乡村教师任教年限的长短确定。
为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教师节前完成首批颁发,年底前完成第二批颁发。此外,教育部将指导各省、县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着力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据《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