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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主买货不给钱卖主扣其摩托车
文章字数:402
    本报咸阳讯(记者 姚语)买东西要付钱是理所当然的事儿,可陕西旬邑的刘某买了张某的东西后却迟迟不付账,为了报复,张某采取了不当行为。近日,旬邑县法院张洪法庭审理了这起因非理性维权导致的纠纷案件。
    家住赤道社区的张某是一个太阳能经销商,2012年,同社区的村民刘某以欠账的方式从张某处购买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当初满口答应尽快给钱,可几年过去了,刘某却以各种借口为由始终不给张某付钱。今年5月的一天,张某看到刘某骑着摩托车上街,就强行将刘某摩托车扣押,双方交涉无果后,刘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返还摩托车。
    案件受理后,法官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调解中,张某认为刘某当初买了东西用到现在一直不给钱,他扣押其摩托车没有什么不对。“维护自己权利的方法有很多,你可以通过法律渠道以买卖纠纷为由起诉对方,而扣押摩托车的行为显然是不当的。”经法官调解,张某认识到自己行为不对,把摩托车返还给刘某,刘某也答应尽快给付张某热水器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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