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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农产品追溯平台明年上线
给食品安全再上一把“放心锁”
文章字数:872
    日前,农业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选择苹果、茶叶、猪肉、生鲜乳、大菱鲆等几类农产品统一开展追溯试点,逐步扩大追溯范围,力争“十三五”末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
    优先选择苹果、茶叶、猪肉等农产品开展试点
    食品安全大如天,其源头在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可追溯平台建设是食品全程追溯制度的要求。去年10月起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从当前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情况来看,虽然许多地区和行业在一定的范围内建立了农产品追溯系统,但是因为地域和环节管理的局限性,尤其是现在农产品流通呈现跨地域流通趋势,单个地方的追溯平台解决不了农产品跨地域流通的问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有关专家表示。
    基于此,农业部提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将于2017年上线,届时将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的省份开展区域试运行,根据试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家平台业务功能及操作流程。优先选择苹果、茶叶、猪肉等几类农产品统一开展试点,探索追溯推进模式,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行机制,扩大实施范围。
    健全机制,制定农产品追溯管理地方性法规
    据统计,目前全国所有的省、88%的地市、75%的县、97%的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监管人员11.7万人。
    农业部全面启动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确定首批107个县(市)作为创建试点单位,25个省同步开展了省级创建活动。不少地方探索了独具特色的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有加强源头管控的威海模式、监管体系建设的商洛模式,也有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仙居模式。
    正是基于各地探索,农业部提出,健全完善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以扫码入市或索取追溯凭证为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各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追溯管理地方性法规,建立主体管理、包装标识、追溯赋码、信息采集、索证索票、市场准入等追溯管理基本制度,促进和规范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行为。(据《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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