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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疑致居民摔成重伤,施工方需负责吗?
文章字数:317
    问:我家附近约10米的地方有个管道,最近每晚都通宵作业,声音巨大。我妻子因睡眠不足精神不好,走路时摔成重伤,我怀疑是噪音所致。请问,我可以让施工方负责吗?
    答: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如果不是抢修需要,或没有证明,你们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该部门责令改正、罚款。最后,你妻子摔倒和工地施工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无论对方通宵施工是否合法,你们都难以要求赔偿。(商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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