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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四部门——
土地储备不得再用银行贷款
文章字数:181
     日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就清理压缩现有土地储备机构、合理确定土地储备总体规模、调整土地储备筹资方式等做出详细规定。根据《通知》,每个县级以上(含县级)法定行政区划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土地储备机构,同时,从今年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据《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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