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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生不养”的留守儿童父母将面临处罚
文章字数:272
    民政部副部长邹铭2月19日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强调家庭的监护责任,个别“只生不养”的留守儿童父母可能面临多种处罚。
    据了解,意见明确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四条基本原则,其中首要的原则就是要坚持家庭尽责。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子女的监护照料、教育引导方面起着非常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意见规定了几条措施,包括劝戒制止、批评教育、治安处罚、立案审查,直至依法撤销监护权,这些措施都是依法规定和依法执行的。(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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