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19日,全国除北京外的所有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公布了各自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这标志着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推进当地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最先一公里”已接近打通,乡村教师建设“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望成为现实。
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提出了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等八项举措,明确要求各地制订实施办法,把准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
拓展补充渠道让乡村教师“下得去”
为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解决乡村教师短缺矛盾,各地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中,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不少地方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地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
让乡村教师“留得住”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2015年7月在乡村学校实地调研时发现,如果不能切实解决乡村教师的各种利益关切,乡村教育将面临更加复杂严峻的挑战。即使乡村教师队伍得以有效补充,但也未必能“留得住”他们。
这个问题显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中央层面来说,要求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就越高”的激励机制;而31个省份的“实施办法”也共同倡导这样的新价值观。
“推进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制度”、“建立教师休养制度”等做法显示了对乡村老师的支持与关心。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成了一些省份不约而同的政策选择。
全面提升能力素质让乡村教师“教得好”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出了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