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朱海洋)笔者从近日召开的浙江省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浙江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据悉,这是继1997年率先实现贫困县摘帽、2002年率先实现贫困乡镇摘帽之后,浙江再次成为全国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
2008年,浙江开始探索与农民人均收入相关的扶贫标准确定机制,并于2012年,明确将扶贫标准提高至4600元。去年初,浙江各地通过“拉网式”排查,确定“4600元以下”的农户共计21万户、43万人。对此,该省为每户建档立卡,实行“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采取产业帮扶、金融服务等措施,实行精准扶贫,确保不落一户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