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乡规民约,促移风易俗。这是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有效形式。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发动农民讨论制定乡规民约,在遏制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发挥作用。
村规民约“约”出美丽乡村
走在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运乡什统村委会番道村的村道上,这里处处听蝉鸣,步步皆美景。
然而,回忆起3年前村里的卫生情况,村民王春兰却皱起了眉头。说起村中环境的变化,王春兰认为这得从3年前的那次村民大会说起。那次村民大会上,全村人一起制定了番道村的村规民约,把垃圾治理、湿地保护等内容写入其中。
番道村村小组副组长王家江说,经全村人讨论后决定将全村农户平均分为三个管理小组,从第一组开始依次轮流管理饮水设施和人工湿地一年,监督生活垃圾收集一年,一年到期后召开村民大会总结管理经验教训。
据了解,琼中县为了改变农村的一些不良习俗,彻底改善村容村貌,以村规民约为抓手,积极探索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县乡村均已建立符合各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大都是针对农村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关尊老爱幼、维护环境卫生、保护树木等条款,并制作成标牌上墙,在村中显眼位置公开。(林容宇)